佛山一环西拓南环(高明段)10月15日起“限货”
佛山一环西拓南环(高明段)10月15日起“限货”
9月21日,高明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从10月15日起,佛山一环西拓南环(高明段)10月中开始“限货”。而从11月起,对违禁货车将处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。
据了解,佛山一环西拓南环(高明段)施工改造已于6月28日正式动工,其中一标段计划于10月底全面开工建设。为了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经高明区政府同意,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决定从2017年10月15日起,对施工路段实施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。具体如下:
一、2017年10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,对高明大道(高明大桥至杨西大道段)、中山路全路段以及荷富路(跃华路至怡乐路段)实施全天24小时禁止大型货车、专项作业车通行。本文中提到的大型货车是指中型或重型货车、半挂牵引车、全挂牵引车。
二、施工路段沿线周边运输企业单位或个人以及符合《佛山市货车通行证申请使用规定》条件的大型货车确须在上述禁行路段行驶的,可根据《佛山市货车通行证申请使用规定》到辖区交警部门申请《佛山货车通行证》。
三、原2016年2月20日发布的《关于扩大中心城区限制货车通行范围的通告》不变。
四、本通告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,违反本通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。2017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为警告教育期,警告教育期过后,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,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。
此外,对于《佛山货车通行证》的办理,初次申请通行证,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①确须在禁行时段内,用于城市抢险、救灾、医疗、环卫、市政工程和城市生产急需等载货汽车(含专项作业车);
②车辆年检合格;
③按规定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;
④已办理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《道路运输证》(非营运车辆除外);
⑤本省车辆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绿色环保标志(截止2018年6月30日);
⑥重型货车、半挂牵引车须安装GPS卫星定位仪。
⑦申请车辆须无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。
转自:佛山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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